| 湖南一季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超过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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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4-15 14:41 文章来源:桃江县商务局 世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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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4月9日发布的数据,一季度我省14个市州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人均超过3000元,地区间的收入差距有所缩小,长株潭与“3+5”城市群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其他地区。
一季度全省14个市州除湘西自治州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地增长,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益阳五市超过4000元,而去年同期仅有长沙、株洲达到4000元以上。
长沙、株洲、湘潭3市与“3+5”城市群的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751元与4944元。全省地区间城镇居民收入最高市与最低市之比由去年同期的2.07:1缩小为2.05:1。
各市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最高的前3位依次为:衡阳市13.9%、永州市13. 1%,湘潭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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