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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3%
2009-04-13 15:25  文章来源:桃江县商务局 世明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随着我市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优化,优势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居民就业渠道不断拓宽,获得收入的渠道日趋多元化。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6元,同比增长10.3%。其主要特点:

 工薪收入仍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体。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2548元,同比增长11.1%,占家庭总收入的61.1%。工薪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一是工资的正常晋升和调资;二是行政事业单位津补贴改革逐步落实,如南县、桃江县、沅江市津补贴已相继在去年的下半年得到落实并在今年1、2月份补发了去年上半年的差额部分;三是拓宽了就业渠道。

 经营性收入继续增长。近年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繁荣使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包括部分下岗职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加入到自主创业的行列,经营收入已成为城镇居民的重要收入来源。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651元,同比增长13.8%,是我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和新的亮点。

 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随着离退休金的增加及来源于婚丧喜庆等捐赠收入和赡养收入的增加,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881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1.1%,同比增长11.2%。

 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随着个人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居民投资性收益逐步增加。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94元,同比增长30.3%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2%。财产性收入目前占总收入的比重虽小,但增速较快,有很大的潜力。(谢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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