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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认识加强领导高质量完成益阳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2008-07-02 17:18  文章来源:桃江县商务局 云飞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在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贺 新

            

同志们:
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的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在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背景下启动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次重要的社会动员活动。5月12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同志在会上对经济普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提出了目标和要求。6月13日,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会议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刚才,志京同志代表市政府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就做好我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我表示完全赞同。下面,我再强调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我市2004年开展的第一次经济普查,首次查实了全市包括各区县(市)二、三产业的“家底”,初步掌握了基本经济单位的情况,对制定“十一五”规划,指导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从第一次经济普查以来,我市经济保持了速度加快、结构趋优、效益提高的良好态势。随着经济的加快发展和形势的不断变化,认真组织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既是上级的要求,更是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需要。
(一)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是掌握我市市情市力的有效途径。近几年来,我市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扩大,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都发生了积极变化。通过这次经济普查和即将结束的第二次农业普查,我们将获得全市及各区县(市)GDP及一、二、三产业构成的准确资料,更加深刻地认识我们的基本市情,有利我们正确分析经济状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有效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同时通过普查摸清全市各类经济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可以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责,为企业和社会公众了解与判断经济形势提供科学依据。
  (二)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是推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的必要措施。目前,我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仍然是经济工作的重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首先必须准确掌握各次产业的发展现状,特别是要重点掌握常规统计不能完全反映的服务业实际情况。第二次经济普查范围包括19个国民经济门类及90个行业大类,还包括企业效益和技术等情况。我们通过抓好普查,能够全面掌握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最新变化,为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升级提供科学依据。
  (三)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是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能源节约有明确的要求。目前,我市二、三产业的能源消耗很大,特别是第二产业能源消耗占全社会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66%以上。但我们对二、三产业及企业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的具体情况还不很清楚,难以有效制订和落实节能环保措施。第二次经济普查增加了能源消费普查的内容,能够帮助我们摸清全市能源消耗情况,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
  (四)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加强我市基础性工作的客观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领域各类单位和工商户的信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通过普查,摸清全市近2万个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及近12万家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建立标准统一、信息准确、动态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有利于健全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提高统计工作水平。我国实行的是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的调查制度,第二次经济普查结果将作为2008年的统计数据,并作为今后几年二、三产业增加值和万元GDP能耗等指标的修正依据。如果这一工作抓得不好,就不可能准确反映我市二、三产业的发展实际,从而影响全市经济工作的决策。同时,抓好第二次经济普查,摸清产业家底,掌握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情况,也是我们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更好地落实“十一五”后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早谋划“十二五”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
二、精心组织开展好全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
与第一次经济普查比,第二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更广,参与部门更多,工作量更大,专业性更强,而且要求高,时间紧。但不管任务有多重,困难有多大,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好普查任务。
  (一)强化政府行为。第二次经济普查是国务院部署,由各级政府承办的一个大型普查,不是部门行为,而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经济普查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组建强有力的普查机构,选调强有力的普查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市、县、乡三级在规定的时间启动普查工作。各地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作为经济普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责,多安排,多检查,多督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努力保证经济普查不违法、不失误、不拖全市的后腿。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要具体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任务。刚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向市人民政府递交了经济普查目标管理责任书。会后,要迅速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切实抓好目标考核和检查督促,促进普查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加强部门配合。经济普查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统计部门要担负起普查工作的牵头和协调责任,保障工作协调有序推进。新闻媒体要积极作为,做好普查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在财力和物力上给予支持与保障。工商、税务、机构编制、民政、质监等部门,要协助做好基本单位调查工作,特别是工商、税务部门,要抓紧做好本系统的基础数据核实工作。监察部门要密切注视,及时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中央和省属驻益单位要按照普查工作整体安排,高质量完成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普查任务。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部门和基层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普查登记首日,市、县、乡三级经济普查机构成员要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登记工作。
  (三)落实普查经费。这次普查工作量巨大,动用的人员、印发的表格和资料都比往常的普查多,必须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作保障。区县(市)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共同负担普查经费的要求,编制普查经费预算,追加年度财政预算,重点是要及时足额解决好聘请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工资报酬,并确保第二次经济普查经费要比第一次经济普查有明显增加。财政部门要克服困难,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决不能因经费问题而影响普查工作的进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要加强经费管理,精打细算,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四)确保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坚持依法普查,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坚决杜绝为了政绩、排名或谋取其他私利而干扰普查数据的现象发生。统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普查与统计执法、普法相结合,要依法加大对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普查数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人为干扰经济普查工作、影响普查进度和质量以及弄虚作假,造成数据不实的,新闻单位要予以曝光,纪检监察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级普查机构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确保质量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及时研究普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可能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要制定应对的预案。
 同志们,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上级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为国家的发展大局,为我市的经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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