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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商务局分指挥部关于明确防汛责任堤段巡逻责任的有关规定
2009-04-30 09:34  文章来源:桃江商务局 建保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桃商防指发〔2009〕2号

商务分指各成员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了认真做好防汛巡逻工作,及时发现和排查险情隐患,现就防汛巡逻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分级管理。分指成立防汛巡逻队,由原商务局副局长胡学军兼任巡逻队长,郭强同志任副队长,巡逻队下设18个巡逻小组,由分指18个组成单位分管领导任巡逻小组组长,负责对分指各自负责的责任堤段进行巡逻排查,责任到组到人,实行分级管理。
  二、所有巡逻小组必须服从分指和巡逻队的统一调度安排。分指通知队员上堤巡逻,各小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到达堤段,按划定的范围堤段认真巡逻,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巡逻期间,要求严守岗位,认真巡查险情,发现险情及时向巡逻队长或分指报告,并迅速组织排查抢险。每组巡逻结束,认真搞好交接班,互通情况,确保巡逻万无一失。
  四、各巡逻组及队员必须严格服从分指的指挥调度,严格遵守防汛巡逻纪律,加强责任,不得擅离岗位,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和后果予以责任追究。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商务局分指挥部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商务 防汛巡逻△ 规定
主送:商务分指各成员单位、机关各股室
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楼初阳副县长
桃江县商务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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