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江县商务局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研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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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04 10:13 文章来源:桃江商务局 建保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县人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正确领导下,在县食安委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工委高度重视食安工作,重点从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生猪定点屠宰和酒类产销管理工作入手,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新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制定下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扎实工作,严格监管,狠抓落实,坚决整治违法经营,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现简要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理顺体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食品安全事关人命、牵涉千家万户,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商务局工委近年来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曾多次召开工委会研究定点屠宰工作和酒类产销管理工作。一是年初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局长林江华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朱振华、工委委员高榀坤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工委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小组成员落实抓的良好格局。二是理顺了管理体制。主要做好了屠宰办和酒管办(以下简称“两办)人员配备和编制核定工作,屠宰办原来仅3名工作人员,现已充实年轻力量,扩编为8名工作人员;酒管办已由工业局移交归口我局管理,并扩编为8名工作人员,同时,加强了两办的领导力量,由工委委员、年富力强的高榀坤同志和副科级干部朱明星同志分别兼任屠宰办和酒管办主任。三是积极筹资,加大投入,逐步改善工作条件。去年来,县政府在确保“两办”6000元/人•年的人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县政府曾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定点屠宰工作,增拨7万元工作经费,解决了稽查工作车一台,成立了卫生、畜牧、公安、商务等部门联合组织的肉食稽查队,为定点屠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外,为酒管办增拨了2万元的工作经费,但是以上两项经费均未列入长期财政预算。
(二)广泛宣传,全面提高安全消费意识
今年来,我们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板报、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车上街宣传、设立咨询宣传台组织面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共计开展包括“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假酒识别常识、白板肉和注水肉鉴别等多种内容的宣传达10多次,共计出动宣传车辆34台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50多人次,印发宣传资料4000多份,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安知识和法律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绿色消费意识,尽量远离不合格食品、远离伪劣产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鉴别能力,不为不法商贩提供可乘之机。
(三)重拳出击,坚决打击违法经营
1、全力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一是根据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安排,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认真传达学习相关文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三步实施的工作方案,2月1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是成立了整治领导机构,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目标,搞好了整治前期宣传;4月底以前为检查整治阶段,主要是“三查三改三到位”(三查:查措施、查落实、查漏洞;三改:改好、改进、改样;三到位:检查指导到位、整改到位、目标到位);5月底以前为总结验收阶段,主要是搞好了总结汇报,顺利通过了省市检查验收。三是整治效果明显。通过专项整治,已达到了预期效果。屠宰企业实现整治目标4个100%,特别加强了对瘦肉精的检测;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人、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取缔非法屠宰场(点)5个,其中县城3个,乡镇2个,现场责令整改屠宰企业1家,真正落实四个一样,即目标一样、制度一样、标准一样、要求一样,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市场稽查查处“白板肉”850斤,处罚款0.61万元,办案11起,结案9起,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较春节后提高10%,基本实现县城生猪屠宰率100%的目标,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逐年提高,确保了生猪定点屠宰范围内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2、全面开展以乡镇为重点的酒类市场集中清理和酒业产业扶持发展工作。一是重点对桃花江、石牛江、三堂街、鸬鹚渡、灰山港、合水桥、沾溪等重点乡镇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共出动宣传、稽查车辆18台次,出动酒类行政执法人员80多人次,共查获各类高、中、低档白酒690瓶,其中高档酒240瓶,中、低档酒450瓶,涉案价值达15.65万元,所查酒类立案26宗,已结案处理18宗,待结案处理6宗,消案2宗,处罚金额达3.092万元。二是加强了“三证”管理,对具备条件申办批发许可证,零售备案登记证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内容核办批发许可证6本、零售备案登记证90本。三是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方面的宣传活动。四是积极扶持地方酒业发展,今年我们多次上门桃花江酒厂,了解生产、销售情况,听取汇报,分析问题,对症下药,提出改进意见方案,特别是酒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根据上级指示提出了严格要求,并按月收集产品配方调制信息。
(四)规范管理,全力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工作
今年来,我们在定点屠宰管理上始终坚持:“严格规范,强化管理,县乡两级,逐步铺开”的原则。一是对已建成投产的定点屠宰厂制定了屠宰厂统一管理的执行标准,已下发至各厂;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统一制作镜框进行悬挂;建立了台帐登记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开展了两次现场督查,3月3日至3月4日,对各厂进行全面检查,督查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5月18日至19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就生猪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要求,进行了认真检查。二是在定点屠宰厂的建设和发展问题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之要求,成熟一家,报批一家,发展一家,目前为止,县城2家,武潭、三堂街各1家已相继投产,运行良好。今年来有修山、沾溪、灰山港、马迹塘陆续申办,其中修山、沾溪申办手续基本就绪。第二批大栗港、牛田、鸬鹚渡乡镇初审通过,正在申报办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一,消费安全意识淡薄问题。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尤其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民本社会,强调以人为本的今天,我们更加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要加大宣传力度,让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自觉抵制伪劣产品,彻底铲除伪劣食品生存市场,做到执法监管与自觉抵制相结合,真正全面提高全民安全消费、绿色消费意识,优化食品消费环境。
第二,执法主体不明,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目前,我县县城肉食稽查采用的联合稽查办法,有时难免出现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到位的问题,引起纠纷和投诉,影响政府执法形象。另外,乡镇定点屠宰由于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商务局人力、财务、物力不够,无法开展稽查,直接影响到乡镇定点屠宰的巩固和发展,有待进一步探讨和完善,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明确执法主体,规范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第三,设置规划问题。无论县城还是乡镇定点屠宰厂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管理办法》执行和确定,要符合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符合《动物防疫法》、符合环保和便民的要求,厂址的确定必须有商务、环保、畜牧、当地政府共同参与商议,达到环保标准、工艺流程标准和长远发展标准,包括配套设施的完善、冷库建设、肉品加工、办公楼建设、环境绿化等一系列问题,要尽量避免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
第四,行政区域管辖问题。按屠宰厂设置规定,结合我县乡镇目前实际,原则上一个乡镇只设置一个屠宰厂(场),又是按属地管理。根据屠宰厂(场)的设置,可否在相邻的地区进行交叉配送,打破行政所属管理区限,确立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范围。
第五,经费严重短缺的问题。由于“两办”均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又无任何收费来源,导致工作经费奇缺,财政拨款的人头经费6000元/人•年,仅作“三金”(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政策性补贴都不能按时足额到位,严格挫伤了广大干职工积极性。尤其是酒管办,涉管的工作主要在农村市场,涉及到15个乡镇,点多、面广、线长,又无行政执法车辆,靠租车下乡稽查整治,费用很高,工作很不方便,给正常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大的压力。
三、相关的请求和建议
第一,请求上级部门尽快解决“两办”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无法开展正常工作的问题。能否尽快纳入县财政预算,争取全额拨款,消除干职工后顾之忧。尤其是酒管办无行政执法车辆,办公条件严重滞后的问题急需解决。
第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安全意识。做到人人抵制不合格食品,消除不法商贩生存市场。
第三,要明确执法主体。省里正在岳阳、长沙、株洲等地市进行商务综合执法试点,我们要尽力把握契机,争取政府支持,成立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尤其是乡镇执法问题更为突出。
第四,规范定点屠宰厂设置。要严格标准,成熟一家,报批一家,发展一家,避免无序竞争和重复建设,真正起到维护消费者肉类、酒类等食品消费安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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