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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质监部门: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 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
2008-05-06 08:09  文章来源:桃江县商务局 罗正宇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明确要求:
质监部门要建立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要完善质量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曝光、召回、整改、处罚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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